赤自然资松规方案公字(2023)第025号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<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>的通知》(建规[2013]166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此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公示。
具体内容如下:
凡与项目建设有利害关系者均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,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提出,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听证要求。
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。
公示网址:http://www.ssq.gov.cn
申请听证联系电话:0476-5886811
特此公示。
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
2023年8月22日